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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

2020-04-29 11:56 出处:互联网 人气: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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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依据执行工作程序,受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被申请人天夏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02),预计公司2019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

  天夏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第一次债券人会议会议资料

  苏州公司占上市公司比例:0.00%;

  董事会

  约275,000万元至345,000万元。业绩预告的数据由公司财务部初步估算得出,公司将在

  七、备查文件

  苏州公司占上市公司比例:0.57%;

  2.苏州公司2018年净资产金额:32,157,306.57元,

  二、有关本次子公司破产申请受理的基本情况

  1.苏州公司2018年总资产金额:46,839,491.5元,

  特此公告。

  2020年4月29日

  8、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苏州天夏自成立以来连续两年未开展有效业务,基本无有效业绩,处于亏损状态。此次破产清算会对上市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体现在资产减值损失风险,公司预估对此减值事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000万元,最终数据由公司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审计后确定。

  特此公告。

  五、本次破产清算申请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5、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已披露的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苏州公司2018年收入金额:52,830.19元,

  特此公告。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董事会将2019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

  上市公司2018年收入金额:10,91,199,212.92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上市公司2018年净利润金额:150,867,498.01元,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2019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现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662证券简称:天夏智慧编号:2020-019

  苏州公司占上市公司比例:-5.20%。

  四、风险提示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2018年总资产金额:7,105,415,045.11元,

  一、本次子公司破产申请受理的基本情况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4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68号1幢北四楼A4068室,因国内受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迟晨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四、目前进展

  7、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难以按原计划完成年报相关工作,无法按规定如期披露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22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20]275号)等相关规定,为确保年度报告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公司董事会审议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报告披露时间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发布《关于延期披露2019年经审计年度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目前,苏州公司已经将公司所有材料及权限移交给破产管理人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已于2019年11月19日14点在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召开完毕。会议中由管理人出具了相应报告,对苏州公司现阶段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对各相关债权人提出的债权进行了调查和审查,同时在本次会议中提请了债仅人会议对《债权表》所初步审定的债仅予以核查。目前破产清算工作还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未最终裁决苏州公司破产清算。

  2、公司2020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江苏银行提出的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并指定浙江华光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破产清算工作正在进行中尚未完成。

  上市公司2018年净资产金额:5,659,368,901.10元,

原标题:提出的杭州天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详见公司2020年1月16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6、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夏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黄弦提出的天夏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

  1、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020年4月29日

  苏州公司占上市公司比例:0.66%;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将根据规定对该破产申请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夏信息技术(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自2017年12月29日成立至今一直未开展有效业务,基本无有效业绩。具体财务数据如下:

  5、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桂证调查字2020002号),具体内容如下:“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2020年4月27日发布的《关于子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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