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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上午,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举行《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出席会议介绍了《管理规范》有关情况,并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陈因,交通运输部科技司司长庞松,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巡视员、副局长李江平,以及地方政府、企业和行业的代表、专家等回答了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司长李东主持。以下为发布会文字实录。
三是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数据的监测与分析。加快建立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的市级数据平台,加强智能网联汽车运行数据、驾驶人数据、交通事故数据等的分析,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我们看到《管理规范》已经发布了,我想问后续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如何考虑?
三是加快建设国家智能网联汽车(上海)试点示范区。国家智能网联汽车(上海)试点示范封闭测试区已建成200个智能驾驶测试场景,成为测试能力齐全、技术水平先进、影响力大的国际性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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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海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开放道路测试
第三是我们刚才前面讲到,所有的道路测试之前,要经过封闭场地的测试,我们正在开展封闭场地的测试,基地的建设以及适应车路协同测试的标准和测试研究,希望能够对今后在车路协同上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知道,我们交通部是积极支持技术创新在交通行业中的应用,同时也十分注重安全保障,在安全可靠的基础上来测试,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才能开始应用,谢谢大家。
我想,大家已经注意到,《管理规范》对测试主体,也就是提出了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申请、组织测试并能够承担相应责任这个实体的资质,提出了七个方面的资质要求,主要是业务能力、民事赔偿能力、测试评价能力、远程监控能力以及事件的记录、分析和重现能力等。这些要求,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没有针对外资企业的特殊要求。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包括外资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只要符合《管理规范》及地方政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都可以提出道路测试申请。
很高兴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我想问一下黄主任,咱们上海可以说是率先进行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的直辖市,我想问一下,截至目前,咱们在测试方面已经取得哪些阶段性的成果,目前还暴露出哪些问题下一步需要亟待解决?谢谢。
二、制定《管理规范》是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
第二个是自动驾驶技术成熟以后,推进相关的的应用政策以及标准和规范。
辛部长,在您刚才的发言中提到像北京、上海等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路测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我们今天出台的《管理规范》与地方规定是何关系?此外如何指导地方开展封闭场地的测试?
一、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意义重大
三、《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
辛国斌:谢谢这位记者,我刚才在介绍当中就给大家讲了,道路测试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安全问题,我们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愿景之一也是大量降低交通事故和伤亡人数。客观地说,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情景非常复杂,参与的主体又特别多,确实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风险问题。但是我们也欣喜地看到,除了政府管理部门出台管理规范,加强监管之外,刚才江平局长也介绍了,众多的参与主体也高度重视道路测试的安全问题,工作中能够始终把安全意识提在前面,这些都为道路测试打下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随着危险预警、碰撞保护、紧急呼叫等智能化网联化技术的逐步提升,高等级智能网联汽车的产业化发展,以及新一代的无线通信、信息安全管控等技术的应用,我们相信交通事故率将大幅降低。汽车行业的企业也将根据消费者对出行安全等不断日益增长的需求,加快技术研发和应用进度,提供更高等级的智能网联汽车,为更加安全的交通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在这里我特别要提出的,今天参加新闻发布会的,除了我们三个制定《管理规范》的部门之外,还有国家制造强国建设领导小组车联网产业专项委员会的组成部门也都到会,他们是发改委、教育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科学院、国家能源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标准委等,待会儿的专访环节,如果有需要向各部门了解的可以咨询,专访环节就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司汽车处白华处长来主持,待会儿由地方政府、企业和行业的代表和专家来进行回答,谢谢大家。
李克强:我想回答你这几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问题,因为自动驾驶,或者智能网联汽车,我们是有一个完整的定义,它是分级的,刚才我们辛部长和各位领导提到,是从辅助驾驶到完全自动驾驶,这个取决于技术的突破。现在按国际发展的趋势下,我们在特定的工况下是可以做的,比如最后一公里,大家想将来要共享汽车,真正的共享汽车要实现最后一公里自动驾驶,包括在特定的场景下,比如在仓库、限定区域,这个自动驾驶实现我们认为已经很快了,这个是大家需求的,是现在推动的重要原因。真正实现刚才提到完全的100%自动驾驶行业确实还要一些时间,现在我们在公布的,或者国际上包括地方政府公布的,是希望我们从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包括未来完全自动驾驶所需要进行的试验评价,因为汽车不是做封闭仿真,它需要开放。所以这个过程中我想是伴随着我们这样一个技术的发展程度,以及我们社会的认可程度,这个我认为是非常重要。
中国交通频道记者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二是落实各项支持配套措施。为有效实施《管理规范》,加快推进道路测试工作,要抓紧研究制定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评价规范,建立科学合理的自动驾驶功能评价和管理体系;加快制定紧急制动、车道保持、事件记录、信息安全等重要标准,提供测试验证的技术支撑;加强对测试数据和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建立反映我国道路交通特征和驾驶习惯的场景库,支撑智能网联汽车测试验证和技术研发。
三是关于测试驾驶人,测试期间要求有具备相应准驾车型驾驶人全程监管,测试驾驶人必须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无严重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等条件。
关于媒体和记者关注的,测试期间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以后怎么办的问题,《管理规范》也明确地作了规定,总的原则是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这与普通传统的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没有差别。作这样的规定,主要考虑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我们刚刚发布的《管理规范》的规定,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均应当遵守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且测试驾驶人必须始终监控车辆运行状态及周围环境,随时能够干预或者接管车辆。因此,测试车辆在测试过程中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应当由测试驾驶人及其所属的测试主体分别承担相应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从我们了解的国外,比如美国、德国等欧盟一些国家规定来看,处理涉及智能网联汽车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也是遵循上述的规定和原则进行的。谢谢大家。
中国电子报记者
(五)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为保证测试期间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时,追究违法违规方的责任,《管理规范》明确了交通违法处理和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以及相应的处理和处罚部门,并规定在发生事故后当事人义务及测试主体和省、市级主管部门的情况报送要求。
我想请问一下庞司长,近期自动驾驶和测试道路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的主管部门,交通运输部如何看待自动驾驶的发展?以及在今天的发布会开完之后,三部门的《管理规范》是如何去进一步落实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