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cnwulian.net):东杰智能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2016年 6月 19日
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智能停车系统的自建自营业务是公司上市后结合政策变化提出的重点转型方向,公司分别于 2016年 3月 22日和 2016年 5月 26日公告了子公司天津东杰智能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和云南东杰智能停车服务有限公司设立。上述子公司的设立均系公司对区域性停车运营公司模式的探索性尝试,公司本意拟以此带动上市公司智能立体停车系统的销售并实现业务模式由产品销售向停车运营服务的转型。但在该模式探索过程中,经进一步的调研论证,上市公司现阶段开展该模式的时机尚不成熟。智能停车系统的自建自营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单个项目资金需求金额较大,智能停车库的“自建”将一次性的占用公司大量资金,而通过收取停车费的“自营”模式则需要几年的时间才能完成资金的逐渐回收。固定资产的大量增加将导致公司资产结构和运营模式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由目前的轻资产运营转向重资产运营;同时财务杠杆有可能进一步加大,财务风险增加。
东杰智能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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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后:
号:2016-051)。为使投资者更好的对该交易进行判断,现对以上两个公告中“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第 1部分补充如下: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16-052
综上,为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将专注于高可靠性,高性能智能停车系统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着眼于产品技术水平的提升和市场的开拓,现阶段不再向停车运营业务进行扩展和延伸,该项业务将由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风险承受能力和长期风险收益特征的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内的社会资本进行承接并培育。公司基于停车运营模式的探索性尝试而设立的天津东杰智能停车服务有限公司和云南东杰智能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进行承接。本次交易完成之后,新业务的风险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承担,在新业务培育期内公司仅向停车运营公司销售智能停车系统。包括实际控制人在内的社会资本将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合作伙伴,在各地设立停车运营子公司,开拓停车运营业务,公司将加强与其的业务合作,扩大智能立体车库产品的销售。未来,如停车运营业务培育成功,不排除公司收购该业务的可能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补充后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
补充前:
特此公告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月 17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转让子公司(天津)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关于转让子公司(云南)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责任编辑:cnfol001
七、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智能停车系统的自建自营属于资金密集型业务,单个项目资金需求金额较大,智能停车库的“自建”将一次性的占用公司大量资金,而通过收取停车费的“自营”模式则需要几年的时间才能完成资金的逐渐回收。固定资产的大量增加将导致公司资产结构和运营模式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由目前的轻资产运营转向重资产运营;同时财务杠杆有可能进一步加大,财务风险增加。
基于上述论证,为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对上述智能停车系统业务战略进行调整,公司将专注于高可靠性,高性能智能停车系统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着眼于产品技术水平的提升和市场的开拓,不再向停车运营业务进行扩展和延伸。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