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cnwulian.net):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授予人数:114人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同时未有公司董事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4、2020年2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杭州鸿泉物联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09)。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