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cnwulian.net):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董事会
原标题:合肥分行起诉你公司,要求连带偿还有关借款本金和利息时,你公司累计涉诉金额已达56,184.93万元,已达最近一期(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09%。你公司未及时对上述涉及的重大诉讼事项进行披露。
你公司以上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十项、第三十条第十七项、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