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cnwulian.net):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3月19日
3、董事会秘书宋晓峰出席本次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王海先生出席会议,监事李琳先生、周春晖先生、程勇先生、彭玲珑女士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议案名称: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18日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情况: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77号东湖广场宽堂写字楼9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南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以及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无
二、议案审议情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结果: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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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备查文件目录
律师:宋浩、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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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英达律师事务所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长王南军先生、董事周安军先生、阮一恒先生、宋晓峰先生出席会议,董事刘先福先生、刘刚先生、独立董事李娟女士、宁立志先生、郭月梅女士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