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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3年工作会议暨智慧城市标准研讨会”的通知

2019-04-21 00:21 出处:互联网 人气: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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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各有关单位:智慧城市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通过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信息资源、统筹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随着《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2】42号)的发布以及各地方政府陆续将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列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各有关单位:

  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通过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信息资源、统筹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新模式。随着《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2】42号)的发布以及各地方政府陆续将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列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中来,智慧城市的建设进入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期。在当前形势下,如何保障智慧城市的有序建设、运营、管理及服务,建立并完善我国自主的智慧城市技术与体系已成为我国智慧城市建设领域亟需研究的一大课题。

  为总结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智标委”)2012年的工作,规划部署全国智标委2013年的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明确我国今后智慧城市标准化工作方向,解决智慧城市标准缺失以及相关产品缺少检测依据等问题,经研究,定于2013年3月21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3年工作会议暨智慧城市标准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要内容

  (一)全国智标委2012年工作报告及财务状况说明,汇报2013年重点工作;

  (二)表彰为智能建筑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

  (三)智慧城市标准体系研讨;

  (四)智慧城市相关产品及未来应用研讨。

  二、 参会对象

  全国智标委委员单位、观察员单位、设计院、智慧城市试点单位、数字城管、智能家居、智能建筑、等领域专家及相关单位的主管领导。

  三、 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3月21日,全天,上午9:00开始

  地点:北京湖北大厦

  四、 参会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费用。住宿费、交通费自理;会议提供午餐。请填写《参会申请回执表》并于2013年3月5日前传真或以电子版回执回复至会务组。每个单位报名人数不得超过2人。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玥、李轶洲

  电 话:010-62109629、010-62109728

  传 真:010-62109629、010-62109625

  电子邮件: sunyue@icfw.com.cn、liyizhou@icfw.com.cn

  参会申请表回执下载地址:/Upload/News/20130217/files/201302171444420453.doc

  二〇一三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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