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cnwulian.net):加快推进新福建智慧城市建设
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以推行电子政务、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等为抓手,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建设全国一体化的国家大数据中心,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建设智慧城市,对加快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融合,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智慧城市,就是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感测、分析、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从而对包括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响应。其实质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实现城市智慧式管理和运行,进而为城市中的人创造更美好的生活,促进城市的和谐、可持续成长。
福建智慧城市建设走在全国前列。2014年4月,福建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级智慧城市建设指导意见。2016年11月,在第十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上,福州市获得“2016中国领军智慧城市奖”。截至2016年年底,我省智慧城市建设成效明显,“数字福建”加快发展,基本完成省级数据中心整合任务,正统网统计平台优化,基本建成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一期工程、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福建示范工程,启动建设国家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无线政务专网、生态云、省级城乡网格化平台等。启动建设中国·福建VR产业基地,在9个优势产业集群较发达的县(市、区)开展“互联网+”区域化链条化试点,长乐和安溪大数据产业园总投资超百亿元。南平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获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莆田市、泉州市台商投资区、福州市仓山区和长乐市、泉州市(含德化县、安溪县蓬莱镇)、漳州市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别进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
近年来,我省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暴露出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智慧城市建设标准体系和法律规范还不健全,智慧城市发展缺乏长远的制度保障,技术自主研发能力比较薄弱,信息安全面临挑战,管理体制机制还不能适应智慧城市的要求,智慧人才缺乏,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还不完善,“信息碎片化”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智慧城市建设社会力量参与不够,智慧城市发展和保护传承历史地域文化结合得还不够紧密,智慧人社体系建设水平还偏低,群众参与度不高等。面对建设新福建的新机遇,我省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做好顶层设计。一是科学规划。发展智慧城市,首先要做好统筹规划,着重解决总体架构、技术路线、资源整合、绿色发展等问题,明确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不同城市和城市不同区域可以根据特有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和区域条件,分别制订个性化的智慧规划建设方案。鼓励非政府组织、企业、市民等参与城市智慧化规划活动。规划设计应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产业转型升级为根本目的,以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为主要任务,努力实现人民幸福生活、城市科学管理、企业创新发展、社会和谐运行、网络信息安全、生态环境良好的“智慧目标”。二是注重衔接。要将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行业发展规划等进行科学有效的衔接,避免重复规划、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三是多元联动。坚持多中心多元联动城市建设思路,推进城市、城镇、乡村多位一体的协同发展,按照差别化思路,同步展开中心城市、节点城镇、重点乡村智慧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四是完善规范。根据各城市具体实际,研究制订本市信息化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加快完善个人信息保护、信息资源共享与开发利用、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安全等相关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循国家及我省电子政务和智慧城市总体框架,遵循统一接口标准,健全完善统一可操作性强的智慧城市标准体系。
推进协同共享。一是完善基础设施。按照适度超前的目标,建设完善宽带、融合、安全的信息化基础设施,推进广电网、互联网、电信网三网融合。建设全面覆盖高速运算的智慧信息采集、感知、信息传输等网络体系,为智慧城市运营提供基础设施保障。二是构建服务平台。在信息网络基础上,建设基于物联网、云计算、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公安、交通、城市管理、运营商等视频信息,建设统一视频接入平台、图形图像分析处理平台,推进城市可视化管理。统筹建设感知终端,实现目标对象的连续识别和相关信息的获取、处理、传送、共享,满足气象、水环境、污染源、危险源等领域的监测、预警、处置需要。建设新一代通信网络、物联网基础平台、云计算平台、天基信息平台、大数据应用平台、政务数据云平台、电子认证云平台等,支撑智慧城市高效快捷安全可靠运行。三是深化协同共享。要用机制协调好各部门间的建设任务,建设城市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提高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无缝对接能力,促进各部门各地区间的协同共享。深化对台合作,建设两岸证书交换互认平台、口岸信息共享查验平台以及货物船舶通关联检系统,促进口岸查验部门业务协同。四是统筹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智慧城市及物联网专项资金,统筹利用好数字福建建设资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物联网发展及示范应用专项资金等,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资金,避免部门间的资金交叉和重复建设,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创新运营模式,大力拓宽市场化投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参与智慧城市建设的融资支持,集聚民间资本、吸收外资等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
构建智慧产业。一是储备人才。积极引进储备相关专业人才,引进培育一批研发型、专业型、应用型智慧产业人才,依托数字福建专家委员会组建智慧城市专家库(组),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二是注重研发。结合福建“五区叠加”的新机遇,加强智慧城市建设的核心技术研发,着力突破智能技术、感知技术,形成具有地域特色,和各城市历史文化相融合的关键技术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产业保障。三是转型升级。加速产业融合创新,构建智慧新兴产业,以智慧技术创新为突破口,大力发展与智慧城市软硬件建设相关的新产业,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促进高端软件、高端服务器、高端智能服务等产业发展,推动转型升级,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培育数字出版、电子图书、电子阅读、游戏动漫等产业,支持智慧城市创业,培育新经济业态。鼓励运营商等社会力量面向个性化需求开展高品质的增值服务。四是确保安全。把安全保障贯穿智慧城市建设全过程全领域,大力采用安全可控技术,严格执行网络安全及信息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建立个人信息隐私保护制度,确保智慧城市在安全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