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http://www.cnwulian.net):市城管局副局长金海国网谈实录
青岛新闻网9月18日讯 今天下午,青岛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金海国做客民生在线,围绕“市容环境整治”为主题和网民进行在线交流。网民参与人数4946人次,网民在线有效发帖177个,金海国副局长现场回答43个问题,剩余问题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更多详情请登录青岛新闻网民生在线专栏做相关查询。
青岛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金海国(一排左一)与网民在线交流 (周琦 摄影)
以下为本次网谈实录
开场语:
金海国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非常高兴通过“民生在线”这个平台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今年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按照“以民为本、依法行政、综合施策、规范有序”的思路,突出“六大领域专项治理”(安全生产、环境和大气污染、交通拥堵、市容环境、社会治安)这一主线,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占路经营、露天烧烤、违法建设、人行道停车”等突出问题,注重转变工作理念,创新管理举措,深入开展市容秩序整治工作,市容环境得到持续改善。下面,欢迎各位朋友就市容秩序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线问答:
留言板 金局长:您好,我住楼顶,家里漏雨已经有十几年了,用了很多办法都不解决问题,不一定什么时间、哪个位置又就漏了,很麻烦。咨询了很多业内人士,最终只有平改坡才是解决漏雨的最好办法,但据说我住的这个楼没有也不可能有政府出资平改坡的计划。我想问一下,我自己申请自费平改坡行吗?
金海国 网友您好!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处罚,您反映的问题建议向房产、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并提供具体地点和详细情况。我们也将协助您向相关部门反映。谢谢!
留言板 永平路63号楼下饭店夜间露天烧烤,并且常年占路经营,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请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金海国 网友您好,自6月15日开始,李沧区局开展了“奋战百夜,拒绝污染”清理占路烧烤行动,每天组织50名执法人员集中清理。对于您反映的这个问题,将责成李沧区局今晚依法予以查处。谢谢您对城管执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留言板 由于没有停车位,又担心停在马路边上交警贴单子,很多车主就把车停在了人行道上,现在青岛的人行道基本成了停车场,给路人行走带来很大困难。建议:1、城管对人行道停车处罚与交警联网,不缴罚的不能通过年审。2、城管和交警对停车场进行统一施画,在禁停地方停车的无一例外,一律处罚。
如果能够严格控制执法,结果会是这样:一是到停车困难地方去的,一般就不会开车。会选择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二是没有车位的,会考虑买车的必要性,不会没有车位每天被罚款还要去买车。买了车的也会卖掉。
金海国 网友您好:您的建议非常好!今年以来,我局一直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就加大人行道停车治理力度问题进行沟通,拟与交警部门联动,建立机动车人行道违法停车智能管理系统,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当中。
欢迎您继续关注城管执法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留言板 由于没有停车位,又担心停在马路边上交警贴单子,很多车主就把车停在了人行道上,现在青岛的人行道基本成了停车场,给路人行走带来很大困难。建议:1、城管对人行道停车处罚与交警联网,不缴罚的不能通过年审。2、城管和交警对停车场进行统一施画,在禁停地方停车的无一例外,一律处罚。
如果能够严格控制执法,结果会是这样:一是到停车困难地方去的,一般就不会开车。会选择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二是没有车位的,会考虑买车的必要性,不会没有车位每天被罚款还要去买车。买了车的也会卖掉。
金海国 网友您好:您的建议非常好!今年以来,我局一直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就加大人行道停车治理力度问题进行沟通,拟与交警部门联动,建立机动车人行道违法停车智能管理系统,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当中。
欢迎您继续关注城管执法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留言板 针对小区违章建筑,如果城建执法确定了该违章属于违章建筑后,到最后拆除都有哪些流程?比如给当事人下达拆除通知书和最后下达的强制拆除决定书 这一流程和时间根据的条款是什么?我想知道 谢谢您!
金海国 网友您好!对于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其中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对于需要拆除的违法建设,具体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的规定。
敬请继续关注及监督我们的城管执法工作,谢谢!
留言板 针对小区违章建筑,如果城建执法确定了该违章属于违章建筑后,到最后拆除都有哪些流程?比如给当事人下达拆除通知书和最后下达的强制拆除决定书 这一流程和时间根据的条款是什么?我想知道 谢谢您!
金海国 网友您好!对于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我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执行,其中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 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 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 罚款。”其中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 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对于需要拆除的违法建设,具体流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 、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 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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